28歲鎮安農民工汪澤寶工作受傷導致跟骨粉碎性骨折,申請工傷認定3個月跑了5個部門沒辦成。經華商報2016年12月27日、28日連續報道后,元旦放假前,家人已經替他領到了工傷認定決定書。
2016年8月的一天,28歲農民工汪澤寶在維修機械設備時不慎從挖掘機上跌落,右腳跟骨折,為了申請工傷認定,三個多月里其兄長汪先生先后去了灃東新城、西咸新區、未央區、省市的人社部門申請申請工傷認定,卻因管轄權問題一直擱置。(華商報12月27日A04版報道)。經華商報報道后,由西咸新區負責此次工傷認定工作(華商報12月28日A04版報道)。
12月28日上午,西咸新區人社局派人前往汪澤寶所在企業現場調查后,確認了勞動關系和工傷情況,認為符合工傷認定標準,根據調查結果已于12月29日向汪澤寶家人出具了《認定工傷決定書》。12月31日,汪澤寶兄長汪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,拿到決定書后,需要就工傷賠償先跟企業協商,如果企業對此有異議,可以在二次手術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。
目前汪澤寶仍在商洛養傷,元旦以后,他將在家人陪同下來到西安,與灃東新城勞動監察大隊約好前去遞交資料,反映企業欠薪問題和其他后續問題,請求協助解決。
華商報記者 石錚